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助学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药学学位点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来电或当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药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地址: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3楼D322
邮编:510006
受理电话:020-39352369
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