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子江卓越奖学金”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5年“扬子江卓越奖学金”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扬子江卓越奖学金”评选范围及条件可登录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查询。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评审工作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公示受理部门: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评审工作组
地址: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3楼D327
邮编:510006
受理电话:020-39352230
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