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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临床药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药学院、临床药学院招聘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辅人员2名,要求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为方便工作,要求应聘者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全部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予参加下一轮技能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技能测试(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药学专业知识、实验技能、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下午14:30—16:00

地点: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课室(A2-419),考生统一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工北路广东药科大学南门进入考场。

2、考试进场要求

考生须提前半小时达到考场进行考生信息核实。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文具等进入考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天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总分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评委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院审核

面试结束,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面试分数前六名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三、其他事项

1、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2、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须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四、纪律与监督

学院党委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0-39352129


药学院、临床药学院

2025年6月5日